欢迎来到正信亿企业服务财税网! 服务热线:13649264888
咨询热线 13649264888

2026年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新规

👤 本站整理 👁️ 2 浏览 💬 0 评论 🕐 2026-08-23 14:14

发布日期:2026-03-05

摘要: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发生的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或者免税政策的出口业务,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不适用36个月未申报视同向境内销售征税的规定。

出口退税那些事儿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篇——2026年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新规

济宁税务      2026年3月5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的最新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梳理如下:

  01、申报期限

  纳税人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出口业务,应当收齐有关凭证,在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免)税。

  上述是出口退(免)税申报的一般规定,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还根据不同出口业务类型,规定了具体的申报期限。(详见下表)

业务类型 申报起点 截止期限 逾期后果
报关出口货物 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 报关出口之日起36个月内 视同向境内销售货物
报关出口至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货物 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单证上注明的出境日期之日次月起 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单证上注明的出境日期之日起36个月内 视同向境内销售货物
非报关视同出口货物 开具出口发票或者普通发票之日次月起 出口发票或者普通发票开具日期之日起36个月内 视同向境内销售货物
输入特殊区域水电气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日期之日次月起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日期之日起36个月内 对应进项税额转入成本
跨境销售服务(对外修理修配服务除外)、无形资产 纳税义务发生之日次月起 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6个月内 视同向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


  特别提醒

  1.上述36个月的期限,按自然天数计算。

  2.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发生的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或者免税政策的出口业务,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不适用36个月未申报视同向境内销售征税的规定。

  02、问题解答

  Q1、我公司通过非报关方式销售一批中标机电产品,出口退(免)税申报截止期限是怎么计算的?

  出口发票或者普通发票开具日期之日起36个月。

  Q2、我公司是外贸企业,2026年2月28日报关出口,在什么时候申报会视同向境内销售货物?

  未在报关出口之日起36个月内申报退(免)税的,视同向境内销售货物,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根据自然天数计算,2029年2月28日前未申报退(免)税的,视同向境内销售货物。

  Q3、我公司2025年10月21日报关出口的货物,超过36个月未申报退(免)税是否需要视同向境内销售货物?

  报关出口日期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不适用36个月内未申报视同向境内销售征税的规定。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评论 (0条)

{block name="js"} {/bl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