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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现役革命军人在征收农业税时如何计算农业人口的规定

👤 本站整理 👁️ 1 浏览 💬 0 评论 🕐 2026-08-23 02:52

发布日期:1970-01-01

摘要:关于现役军人和烈士家属在征收农业税时如何计算农业人口问题,兹规定:(一)从1955年起已改为薪金制待遇的现役军官及职工,一律不作农业人口计算,并取消代耕;(二)现役的军士和兵(不论是义务兵还是志愿兵)一律仍作农业人口计算。

国务院关于现役革命军人在征收农业税时如何计算农业人口的规定

  关于现役军人和烈士家属在征收农业税时如何计算农业人口问题,兹规定:

  (一)从1955年起已改为薪金制待遇的现役军官及职工,一律不作农业人口计算,并取消代耕;

  (二)现役的军士和兵(不论是义务兵还是志愿兵)一律仍作农业人口计算;

  (三)家居农村的革命烈士家属,计算农业税时,仍得将烈士名额算入本户农业人口数内以示优待。

  希转知所属依照执行。

国务院

1955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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