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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财税字340号 财政部关于“七五”期间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 本站整理 👁️ 1 浏览 💬 0 评论 🕐 2026-08-23 02:44

发布日期:1986-12-01

摘要:对执行铁道部经济承包方案的铁路运输,工业,供销,建筑施工企业,铁道部直属铁路局的工副业企业,和由铁道部自行解决工交事业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和车船,自1986年10月1日起,到1990年12月31日止,免征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

财政部关于“七五”期间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86]财税字340号     1986-12-01

  提示——
  1、依据财政部令第83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本法规自2016年8月18日起全文废止。
  2、依据财政部令2008年第48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本法规自二〇〇八年一月三十一日起全文废止。

  
  1986年11月14日财政部[86]财税字第326号《关于"七五"期间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一些地区来电话询问《通知》第一条的确切含义。现明确如下:

  对执行铁道部经济承包方案的铁路运输,工业,供销,建筑施工企业,铁道部直属铁路局的工副业企业,和由铁道部自行解决工交事业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和车船,自1986年10月1日起,到1990年12月31日止,免征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

  《通知》第二,第三条不变。请各地按本补充通知办理。

财政部

198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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