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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铁道部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的收入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对铁道部施工企业承包铁路工程和其它建筑安装工程及修缮业务取得的收入,从1987年1月1日起按统一规定恢复征收营业税。 请转知所属依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1987年07月13日 |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铁道部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的收入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的通知
发布日期:1987-07-13
摘要: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对铁道部施工企业承包铁路工程和其它建筑安装工程及修缮业务取得的收入,从1987年1月1日起按统一规定恢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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