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正信亿企业服务财税网! 服务热线:13649264888
咨询热线 13649264888

国税明电[1995]5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执行日期问题的通知

👤 本站整理 👁️ 0 浏览 💬 0 评论 🕐 2026-08-23 02:12

发布日期:1995-10-01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已经以(国税发[1995]162号)文件下发,现对通知中的执行日期问题明确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执行日期问题的通知

国税明电[1995]54号                           1995-10-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已经以(国税发[1995]162号)文件下发,现对通知中的执行日期问题明确如下:

  通知中原定执行日期为1995年10月1日,考虑到有些地区接到通知较晚,按原定日期执行有一定困难,故此,该通知的执行日期改为从1995年11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1995年10月01日

评论 (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