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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中国饲料集团公司进口豆粕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 本站整理 👁️ 1 浏览 💬 0 评论 🕐 2026-08-23 01:23

发布日期:2002-06-13

摘要:经研究决定,对中国饲料集团公司于2000年6月22日在黄埔海关进口3150吨豆粕缴纳的增值税767235.69元(报关单号为020015701,进口合同号为CBS169/00),准予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豆粕等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30号)第四条的规定予以退还,有关手续由原进口地海关办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中国饲料集团公司进口豆粕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黄埔海关:

  经研究决定,对中国饲料集团公司于2000年6月22日在黄埔海关进口3150吨豆粕缴纳的增值税767235.69元(报关单号为020015701,进口合同号为CBS169/00),准予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豆粕等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30号)第四条的规定予以退还,有关手续由原进口地海关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财政部

200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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