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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规则》的通知 国税发[2004]122号 2004-09-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根据新修订的《国务院工作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对《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2004年9月14日 |
国税发[2004]12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规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4-09-14
摘要:根据新修订的《国务院工作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对《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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