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正信亿企业服务财税网! 服务热线:13649264888
咨询热线 13649264888

财税[2006]16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广西壮族自治区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 本站整理 👁️ 0 浏览 💬 0 评论 🕐 2026-08-23 00:42

发布日期:2006-12-05

摘要: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12月1日起,将你区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3元。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广西壮族自治区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财税[2006]161号         2006-12-05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12月1日起,将你区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3元。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06年12月5日

评论 (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