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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2007年修订) [全文废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27号 2007-04-30 提示——
1.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1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公告,自2016年6月13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2.依据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6号 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2010年版),本法规自2010年4月16日起全文废止。
附件: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200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00七年四月三十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27号 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2007年修订) [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2007-04-30
摘要:为推动我国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加快环保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环保产业技术水平,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现发布《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2007年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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