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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7]10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三批)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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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9-28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经审核确认,现将第三批试点物流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具体名单见附件。本通知自2007年8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三批)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7]1019号       2007-09-28

  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部分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23年6月16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经审核确认,现将第三批试点物流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具体名单见附件。

  本通知自2007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试点物流企业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

试点物流企业名单

  1. 日照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2. 山东荣庆物流有限公司

  3. 烟台集大运业有限公司

  4. 山东京博物流中心

  5. 济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6. 威海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7. 淄博鸿运物流有限公司

  8. 德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9. 烟台珠玑货运交易市场

  10. 淄博交运蓝狐物流有限公司

  11. 新国线济南运输有限公司

  12. 烟台交运集团龙口运输有限公司

  13. 潍柴动力(潍坊)集约配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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