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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纪念金币税收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9]229号 2009-04-30 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自2012年07月0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你局《关于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出口猪年生肖金币有关退税问题的请示》(京国税发〔2009〕50号)收悉。批复如下: 同意你局提出的将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以商品代码为71189000报关出口的猪年生肖彩色金币和猪年生肖金币,纳入含金产品免税范围,实行出口免税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 2009年04月30日 |
国税函[2009]22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纪念金币税收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2009-04-30
摘要:同意你局提出的将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以商品代码为71189000报关出口的猪年生肖彩色金币和猪年生肖金币,纳入含金产品免税范围,实行出口免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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