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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修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1年第11号 2011-08-03 为进一步推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在中国的有序开展,促进清洁发展机制市场的健康发展,我们对《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5年10月12日施行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 科技部部长:万钢 外交部部长:杨洁篪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 附件: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修订)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1年第11号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日期:2011-08-03
摘要:为进一步推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在中国的有序开展,促进清洁发展机制市场的健康发展,我们对《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5年10月12日施行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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