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正信亿企业服务财税网! 服务热线:13649264888
咨询热线 13649264888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7号 海关总署关于原产于基里巴斯共和国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问题的公告

👤 本站整理 👁️ 1 浏览 💬 0 评论 🕐 2026-08-22 22:42

发布日期:2020-06-30

摘要:经国务院批准,自2020年7月1日起,在进出口关税方面给予基里巴斯共和国最惠国待遇,对原产于基里巴斯共和国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

海关总署关于原产于基里巴斯共和国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问题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7号        2020-6-30

  经国务院批准,自2020年7月1日起,在进出口关税方面给予基里巴斯共和国最惠国待遇,对原产于基里巴斯共和国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6月30日

评论 (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