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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就《审计数据采集规范公共基础》等四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和《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2021-2025年)》(会协〔2021〕14号),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立项的《审计数据采集规范公共基础》、《审计数据采集规范总账》、《审计数据采集规范银行流水》和《审计数据采集规范销售》四项团体标准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团体标准管理暂行办法》(会协〔2021〕10号),现公开征求意见。 拟重点就以下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一是审计数据的实体划分是否合理。二是数据元种类是否完备,中文名称、英文名称、说明、表示、约束条件等数据元属性描述是否准确。三是对XMLSchema的修改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1月28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9)以邮件形式反馈我会。 联系人:中注协信息技术部陈宇 联系电话:010-88250365 电子邮箱:ttbz_cicpa@cicpa.org.cn 附件: 9.意见反馈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12月28日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就《审计数据采集规范公共基础》等四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8
摘要:拟重点就以下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一是审计数据的实体划分是否合理。二是数据元种类是否完备,中文名称、英文名称、说明、表示、约束条件等数据元属性描述是否准确。三是对XML Schema的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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