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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22年第41号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3年]》的公告[全文废止]

👤 本站整理 👁️ 1 浏览 💬 0 评论 🕐 2026-08-22 22:12

发布日期:2022-12-30

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现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3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3年]》的公告[全文废止]

商务部公告2022年第41号          2022-12-30

  提示——依据商务部公告2023年第64号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4年)》的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现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3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9号同时废止。

  相关附件: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3年).pdf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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