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 正信亿财税 👁️ 2 浏览 💬 0 评论 🕐 2026-08-22 17:59

文号:国税函〔2004〕869号

发布日期:2004-07-02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全文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交通厅(局、委),上海、天津市市政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对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进行了重新核定。现将核定后的最低计税价格予以发布,自2004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目录(上、中、下)(编者略)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zcfgk/c102424/c5217403/content.html
【采集时间】2026-08-22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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