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赋予贵州省仁怀市 威宁县国家税务局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审批权的批复
文号:税总函〔2014〕208号
发布日期:2014-05-14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下放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审批事项试点的请示》(黔国税发〔2014〕29号)收悉。为支持你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工作,经研究,我局同意赋予仁怀市、威宁县国家税务局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审批权限,请你局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函调系统和电子传输系统中给上述试点县(市)配置审批、系统维护等相关权限。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5月14日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zcfgk/c102424/c5218809/content.html
【采集时间】2026-08-22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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