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四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录取人员的通告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6年第5号
发布日期:2016-09-08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第四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已结束。在完成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自荐)、笔试、面试、业绩评价与考察程序后,经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共录取122名第四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
第四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研修班首次集中培训拟定于2016年10月上旬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进行,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9月8日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zcfgk/c102424/c5219342/content.html
【采集时间】2026-08-22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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