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2013年通过认定动漫企业和重点动漫企业名单的通知
文号:文产发〔2013〕57号
发布日期:2013-11-28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财务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13年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名单和重点动漫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请根据本通知认真做好“动漫企业证书”的发放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年审,组织落实对动漫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通知。
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11月28日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其他文件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zcfgk/c100013/c5207289/content.html
【采集时间】2026-08-22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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