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

👤 正信亿财税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其他文件 👁️ 1 浏览 💬 0 评论 🕐 2026-08-22 17:37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

发布日期:2014-12-26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经审定,现将第21批享受优惠政策的国家认定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单公告如下:
  确认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等96家技术中心和中铁四局集团钢结构有限公司等6家分中心为第21批享受优惠政策的国家认定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单附后)。请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按照《海关总署2007年第13号公告》的规定,向单位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等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1. 2014年(第21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pdf

   2.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全部).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14年12月26日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其他文件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zcfgk/c100013/c5207253/content.html
【采集时间】2026-08-22 17:37

声明:本文转载自上述来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评论 (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