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正信亿财税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其他文件 👁️ 1 浏览 💬 0 评论 🕐 2026-08-22 17:33

文号:发改就业〔2023〕1017号

发布日期:2023-07-20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能源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国管局

国家能源局

2023年7月20日

附件: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pdf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其他文件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zcfgk/c100013/c5210316/content.html
【采集时间】2026-08-22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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