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既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又享受免抵退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9号
发布日期:2011-12-01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现将纳税人既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又享受免抵退税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既有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也有出口等其他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项目不参与出口项目免抵退税计算。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和出口等其他增值税应税项目,分别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政策。
二、用于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的进项税额无法划分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无法划分进项税额中用于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的部分=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飞机维修业务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84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飞机维修业务增值税处理方式的公告》(2011年第5号)同时废止。
一、纳税人既有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也有出口等其他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项目不参与出口项目免抵退税计算。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和出口等其他增值税应税项目,分别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政策。
二、用于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的进项税额无法划分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无法划分进项税额中用于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的部分=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飞机维修业务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84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飞机维修业务增值税处理方式的公告》(2011年第5号)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194269/content.html
【采集时间】2026-08-22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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