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1号
发布日期:2014-04-11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为扩大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基层税务机关开展好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时认真落实好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根据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安排,决定对涉税文书报表进行规范,该保留的保留、该完善的完善、该取消的取消、该简并的简并。现将第一批取消的《税务登记验证申请表》等15个涉税文书报表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涉税文书报表式样.docx
本公告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涉税文书报表式样.docx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4月11日
2014年4月11日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195176/content.html
【采集时间】2026-08-22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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