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发售金税卡IC卡等税控专用设备有关问题的公告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4号
发布日期:2014-07-09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在全国逐步展开,金税盘、税控盘等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设备的使用更加广泛,性能日趋成熟。税务总局决定,全面推行金税盘、报税盘,停止发售金税卡、IC卡等税控专用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14年8月1日起,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服务单位只允许发售金税盘、报税盘,停止发售金税卡、IC卡等税控专用设备。
原使用金税卡、IC卡的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金税卡、IC卡等税控专用设备。
本公告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7月9日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194479/content.html
【采集时间】2026-08-22 17:04
声明:本文转载自上述来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上一篇
下一篇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