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河南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 正信亿财税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财税文件 👁️ 1 浏览 💬 0 评论 🕐 2026-08-22 16:55

文号:财税〔2005〕79号

发布日期:2005-05-26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河南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5年5月1日起,将你省焦作矿务局、鹤壁矿务局、义马矿务局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分别提高至每吨3元、3元、2.5元,其他煤矿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统一提高至每吨4元。
    请遵照执行。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财税文件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03056/content.html
【采集时间】2026-08-22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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