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 正信亿财税 👁️ 2 浏览 💬 0 评论 🕐 2026-08-22 16:50

文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1年第81号

发布日期:2011-12-31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有关规定,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于税务机关和扣缴义务人准确掌握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的技术进步和车型变化情况,公告其车型目录。现将第一批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予以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81号 附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第一批)公告.doc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财税文件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194282/content.html
【采集时间】2026-08-22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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