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 正信亿财税 👁️ 2 浏览 💬 0 评论 🕐 2026-08-22 16:47

文号:财税〔2015〕74号

发布日期:2015-06-12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鼓励利用风力发电,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现将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6月12日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财税文件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03926/content.html
【采集时间】2026-08-22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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