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 正信亿财税 👁️ 2 浏览 💬 0 评论 🕐 2026-08-22 16:42

文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

发布日期:2023-09-22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现将延续实施边销茶增值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边销茶生产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边销茶,是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 

  二、本公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附件: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边销茶生产企业名单.pdf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9月22日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财税文件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14167/content.html
【采集时间】2026-08-22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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