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5号发布日期:2006-08-27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注释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普通合伙企业第一节 合伙企业设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号发布日期:2009-02-28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注释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一、将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修改为:“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发布日期:2009-08-27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注释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发布日期:2009-12-26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注释2009年1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海岛保护规划第三章 海岛的保护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有居民海岛生态系统的保护第三节 无居民海岛
发布日期:2010-12-25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注释1991年6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 2010年1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发布日期:2011-02-25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注释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在刑法第三十八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发布日期:2011-06-30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注释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第三章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查封、扣押第三节 冻结第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6号发布日期:2012-04-27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注释2012年4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军人伤亡保险第三章 退役养老保险第四章 退役医疗保险第五章 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第六章 军人保险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发布日期:2012-10-26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注释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发布日期:2012-12-28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注释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目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发布日期:2014-04-24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注释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发布日期:2015-04-24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注释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
发布日期:2015-04-24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注释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0号发布日期:2015-08-29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注释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一、在刑法第三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七条之一:“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1号发布日期:2017-06-27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注释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