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9号发布日期:2019-10-18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1.中国红十字会总会2.中华全国总工会3
文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0号发布日期:2019-10-24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注释经研究,现将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等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一、自2019年9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产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比例为70%。本公告所称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品,
文号:财关税〔2019〕36号发布日期:2019-11-04发文单位: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注释上海市财政局、上海海关、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为支持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口博览会)顺利举办,现将第二届进口博览会展期
文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92号发布日期:2019-11-11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注释为支持筹办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及其测试赛(以下简称北京冬奥会),现就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告如下:一、对国际奥委会相关实体中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与北京冬奥会有关的收入,免征
文号: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1号发布日期:2019-11-11发文单位: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为了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科技进步,继续对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适用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的内资研发机构
文号:财关税〔2019〕38号发布日期:2019-11-26发文单位: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能源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文号:财预〔2019〕205号发布日期:2019-12-04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民银行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
文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93号发布日期:2019-12-04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注释现就继续执行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称沪港通)、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深港通)以及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以下简称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对内地
文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发布日期:2019-12-07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现就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公告如下:一、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
文号:财关税〔2019〕47号发布日期:2019-12-16发文单位: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
文号:财关税〔2019〕52号发布日期:2019-12-17发文单位:财政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
文号:财关税〔2019〕50号发布日期:2019-12-17发文单位: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
文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7号发布日期:2019-12-29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现就远洋船员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一、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时间累计满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本公告所称的远洋船员是指在海
文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发布日期:2019-12-30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一、个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
文号:财关税〔2020〕2号发布日期:2020-01-08发文单位: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能源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