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2号发布日期:2015-09-14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经国务院批准,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于2015年2月9日联合发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3号发布日期:2015-09-14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自2018年6月15日起对本文进行修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的22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告》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4号发布日期:2015-09-15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5〕97号)有关规定,为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5号发布日期:2015-09-1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部分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全文废止。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营业税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9号发布日期:2015-09-21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部分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本文废止。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问题的通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8号发布日期:2015-09-25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为落实国务院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范围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7号发布日期:2015-09-25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根据房地产权属转移契税征管中遇到的实际情况,现将下列情形契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可持人民法院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6号发布日期:2015-09-25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结合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1号发布日期:2015-10-09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和为基层减负等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决定,税务机关在受理契税申报缴税过程中,不再要求纳税人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0号发布日期:2015-10-10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的22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8号),为加强后续管理,经商财政部同意,现就“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简易征收和饶让抵免的核准”审批事项取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2号发布日期:2015-10-15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3号发布日期:2015-10-29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为全面落实减免税政策,规范减免税事项办理,提高税务机关减免税管理工作效能,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现予以发布,并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对税收法律法规规定、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4号发布日期:2015-11-02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自2018年2月1日起,全文废止。为配合“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5号发布日期:2015-11-10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第一条第(四)项第2目“经公证的能够证明有权继承或接受遗赠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修改为“有权继承或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7号发布日期:2015-11-11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自2020年4月15日起,全文废止。根据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广工作需要,为了实现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税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