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向用餐者发售“万通就餐卡”,持卡者可到与索迪斯公司签订“万通就餐卡”体系入网合同的指定餐饮场所(企业)就餐,并通过“万通就餐卡”进行结算。索迪斯公司对就餐者除收取就餐款外,还按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
为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海关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海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经国务院批准,对国家新闻出版署所属中国出版对外贸易总公司1999年为全国各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65.3万美元的图书、文献、报刊及其他资料(包括只读光盘)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其中:北京海关进口49万美元,天津海关进口3.2万美元,广州海关进口13.1万美元。
银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一律按照税收法规法规的扣除标准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法规的列支标准与税收法规法规的扣除标准不一致的,应按税收法规进行纳税调整。
工业企业生产销售护栏、隔离栅同时提供安装劳务,属混合销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 的规定,对其生产销售的货物及安装劳务收入应当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营业税。
上述列举的六项业务活动中第(五)项所说“其他准备性或辅助性活动”包括的内容,应由税收协定及安排限定的主管当局确定。因此,凡国家税务总局对此未予明确的,各地税务机关不得自行认定“其他准备性或辅助性活动”的内容。
国家经贸委 外经贸部 海关总署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国务院批准于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
擅自内销加工贸易保税料件或成品构成走私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走私罪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由海关依据《细则》第三条(四)项、第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保险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一律按税收法规规定的扣除标准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列支标准与税收法规规定的扣除标准不一致的,应按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拨款管理第一责任人由本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地区和本部门国债专项资金的安全使用和同比例拨付负行政管理责任。上级财政部门对下级财政部门的国债专项资金拨付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的法规,职工取得的该笔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进行技术开发当年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10%(含1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允许再按当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第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设立新的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简称国防科工委),同时将五大军工总公司(中国核工业总公司、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改组为若干企业集团。
中化集团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在企业改组、改造或资产重组过程中,因股权发生变化而变成非全资控股的企业,经当地国税局确认过,从股权发生变化的年度起,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告知,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告知。只有采取其他形式无法找到当事人的,才可以采取公告形式告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