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商务、金融、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研究制定税费支持、创业扶持、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金融服务、登记注册、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做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
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省级统一的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是2022年10月12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并实施的标准。
重点用水行业工业企业,以及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可以申报。鼓励废水循环利用技术、工艺和装备供应商与应用企业联合申报。
建立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联系点制度,以工业园区和互联网、建筑施工、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行业以及受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突发事件等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为重点,全面开展排查,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妥善化解因欠薪、不规范用工等引发的风险隐患。
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特点,支持开发知识产权被侵权保险、执行保险、海外侵权责任保险、质押融资保证保险等产品,有效降低企业创新风险。
为支持鼓励上市公司依法实施股份回购、董监高依法增持股份,积极维护公司投资价值和中小股东权益,更好顺应市场实际和公司需求,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财政部党组关于行业人才建设的具体要求,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行业人才胜任能力提出的新要求,我们对《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胜任能力指南(征求意见稿)》。
税务总局在税控开票软件中更新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纳税人销售电子烟应当选择“电子烟”类编码开具发票。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不断提高会计人员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财会〔2021〕27号)等有关要求,财政部会计司起草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帮助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者及时了解国家出台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内容,用足用好优惠政策,部梳理形成了《2022年以来涉交通运输业国家主要财税金融优惠政策目录清单》(第五期,8月12日至10月25日(以下简称《清单》),本期《清单》共包括13项财税金融优惠政策,现予以公开。
落实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抓紧制定完善配套措施,切实解决个体工商户在经营场所、用工、融资、社保等方面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稳定个体工商户发展预期。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会同省级财政部门于2023年4月底前形成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绩效评价报告,报民航局、财政部。民航局汇总审核后形成总体绩效评价报告报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的通知建办质电[2022]53号 2022-11-2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
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