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健全政府会计准则体系,根据(国发[2014]63号)和(财政部令第78号),我们起草了《政府会计准则第X号——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征求意见稿)》及说明,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8年8月25日前将书面意见或电子文本反馈我部会计司。同时,欢迎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您关于通过专门立法,发挥法律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的建议,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基于我国国情和立法体制,在法律行政法规尚未对区域协同发展问题进行规定前,京津冀三省市可通过协议方式,在立法权限内就相关协同发展问题进行协商立法。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038),请在信封上注明“《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企业本年度第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未完成上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无法判断上一纳税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暂按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第四季度的预缴申报情况判别。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为加快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您提出的这一问题涉及税收、破产、不动产登记管理等多个环节的衔接配合等事宜。我局将认真参考您的建议,深入调研有关情况,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完善破产企业财产处置等所涉税收征管及发票管理措施,为企业依法破产和重整提供更多便利。
根据基金征收政策,基金缴纳义务人是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者。同时,我国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数量多,规模差异大,生产和销售模式多样,出口流通环节比较复杂,因此,将出口免征基金的主体限定为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是基于目前的基金制度设计,并综合考虑基金征管风险等多方面因素。
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快职能转变,优化管理与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放出活力与效率,管好底线与秩序,为科研活动保驾护航。
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是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结合实际细化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享受该政策的船舶,原则上应继续从事国际航运,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办理营运船舶备案手续。根据国内运输需求和船舶安全技术状况,经交通运输部批准,可从事国内航运。
按照《指导意见》第十条的规定,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主要投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上市交易的股票,还可以适当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但应当符合《指导意见》关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的期限匹配、限额管理、信息披露等监管要求。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改革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是保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的指导性文件。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制度在测绘事业单位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关于测绘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所指的失信主体,包括经各地区、各部门(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按标准和程序认定并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各类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体。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际,健全完善内控制度,明确公示工作的负责机构,制定公示办法,对公示内容、公示方式、公示范围、公示时限和公示异议处理程序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